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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热评丨考研“录而不读”,苛责不如反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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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:【“录而不读”,苛责不如反思】“69人录而不读”现象的背后成因,更值得高校认真思考。【考研“录而不读”,不应成为他人的遗憾】“录而不读”客观上“成全”着部分学生择校、就业等的多元选择。研究生招生录取既要照顾少数人的真实需求,又不能辜负大多数应留想留之人的念想。站在高校角度对学生的批评可以理解。当然,河南对“录而不读”学生的惩罚措施,引发了不小的争议。...

考研不去

近日,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的一则公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。这则公示称,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资格,另有少数新生逾期未报到,共计69人。

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985大学,出现多达69名研究生“录而不读”的情况,也让外界感到好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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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好奇之外不乏谴责的声音,在不少人看来,“录而不读”扰乱招生秩序,是典型的失信行为,甚至有人建议称,应将不守信用的学生纳入征信机构的失信名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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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录而不读”,苛责不如反思】

问题真的已经严重到要拿失信名单当“尚方宝剑”的程度了吗?

站在考生角度上想,高校录取通知书,不过意味着他们成功拿到了高校“入场券”,收到了高校的“邀约”,并不等同于他们与学校签订了“入学契约”。在未入学之前,他们仍然保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。要知道,这些考生无不是经过认真艰苦的备考,才成功从日益壮大的“考研大军”中脱颖而出的。想来做出放弃入学的决定,对他们而言也并非易事,估计也经过了反复纠结和几番权衡。

考研不去

若是高校想要从调整学生行为方面入手,避免再遭入学“打击”,借鉴其他机构出台相关限制规定是一个选择。例如,去年河南省招生办就首次明确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: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考研不去,次年复读后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制。此类规定,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学生注意“拒学”的影响及后果,慎重决策,而非视高校投档如“备胎”。

但或许高校做好自我检视,从剖析自身、自我优化做起,“录而不读”的问题更能得到改观,于学校发展而言也更有价值。为什么考生选择了就业、留学,而非前往一所颇负盛名的高校深造?“69人录而不读”现象的背后成因,更值得高校认真思考。校方是否在录取过程中做好调剂意见征询工作?能否为学生提供提升个人竞争力的教学培养方案?可否提前了解学生就读意愿,优化录取流程?相信如果高校给予这些关键问题更多关注和思考,从解决自身问题,提升学校竞争力入手,从长远看,不仅能够给自身带来更多主动权,也不失名校风度,更能以开放心态彰显自信胸怀。(广州日报 许晓芳)

【考研“录而不读”,不应成为他人的遗憾】

“录而不读”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制度空转,以及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,对那些招录资源紧张匮乏的地区可能更为突出。比如在高考竞争激烈的河南,针对当年录取后却不入学者,来年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,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,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;此外,还会将考生失信的事实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,作为后续普通高招录取工作中,高校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。

针对湖南大学遇到的“录而不读”现象,社会上有不少人呼吁从制度层面采取措施,比如记入个人档案、限制来年报考选择等。

“录而不读”客观上“成全”着部分学生择校、就业等的多元选择。这正是人们面对失信惩戒的最大困惑:人的多元选择,必然会有空选出现,如果动辄实施失信惩戒,岂不是减少了选择的余地?在当下社会环境中考研不去,不确定性的增加推动人们在抉择过程中逐渐争取更多备选项,这不仅是社会现实的必然要求,也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能。

尊重个人多元选择,让冰冷的制度闪耀人性光辉。对待“录而不读”必须审慎,比如诉诸失信惩戒,这种惩戒的范围、力度如何把握?比如,有无更多的可能性,去改“堵”为“疏”,建立常态的放弃录取和补录机制。如此,既克制谦抑地制定惩罚、落实规定,又能在招考制度设计上,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、开放的备选空间,同时也不牺牲院校的招录资源,最终化解个人多元选择和院校办学利益的冲突。

我国研究生实际招生总数逐年增加,但2019年报考人数已增加至290余万,预计2020年的报考人数有望达到350万余人次,这意味着为少数人放弃的读研机会,仍然为大多数人所看重,他们依然为此矢志奋斗。

只有制度动起来,做到瞻前顾后,由此及彼,招考双选才能变得有进有退,取舍自如。研究生招生录取既要照顾少数人的真实需求,又不能辜负大多数应留想留之人的念想。最终,个人的自由选择不至于背上过于沉重的失信包袱,教育资源也能被充分地利用和调动。(中青评论 白毅鹏)

考研不去

【对69位弃读考生,不必动辄以失信施压】

站在高校角度对学生的批评可以理解。这些弃读的学生,已经拿到了通知书,每个学生都占用了一个招生名额,放弃入学后,这些名额已经不可能补录,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学位空缺。这样一来,一方面,导致一些导师带不满人;另一方面,还会影响到学院的招生计划。总之,学生爽约的代价是,高等教育资源被浪费了。

当然,河南对“录而不读”学生的惩罚措施,引发了不小的争议。此次声讨69名学生的声音之外,同样有不少网友表示理解。

因为对考生来说,哪怕拿到了录取通知书,也只是和高校达成了初步的契约。如果有其他更好的选择,比如拿到了出国的机会,或者考上了公务员等,他当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。毕竟话说回来,多数学生考研未必是奔着学术研究的目标去的,而是将它当作就业的敲门砖。

法律规章没有限制或禁止“录而不读”,那它就是考生不可剥夺的自由。而且,有招生经验的高校,应该预料到这种爽约的局面,并提前做针对性安排。媒体对一些高校招生单位的采访也显示考研不去,类似大量学生集体爽约的情况,本来就相当少见。将它无限放大,并开出列入失信名单的惩罚措施,反而是简单粗暴、小题大做,伤害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。

在本硕博的招生中,由于是集中录取,高校和考生其实都没有多少选择余地,因此才会出现之前的北大退档贫困生风波。“录而不读”造成的教育资源浪费,说到底还是招生体系不灵活的结果。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张录取通知书,学校也只能一次录取,没有补录机会,必然容易出现学生“录而不读”,或者学校一些专业、导师招不满人的局面。

在这种前提下,正确的做法,可参考欧美国家那样,减少集中录取、集中调配的计划色彩,让录取的方式更灵活、更有机动性考研不去,让学生有“后悔权”,让高校有补救的手段。用失信名单倒逼履约,甚至从道德层面对失信学生施压,看上去能够避免招生名额浪费,但对学生的前途和发展,同样会造成另一种时间浪费。而且,这种减损学生自由的方法,和教育改革的方向可谓南辕北辙。(光明网评论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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